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肿瘤患者的困惑,怎么样治疗可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
病人患了肿瘤后,不知道到什么科室就医,一般到导医台或者挂号室安排就医,但是这种模式产生很多问题,比如一个吞咽困难患者就医,行胃镜检查确诊为食管癌或者胃癌后,到哪个科室住院治疗,这时会出现几个问题,一是可能住到放疗科,二是可能住到肿瘤内科,再就是住到肿瘤外科或者胸外科或者普外科,随之而来产生的问题就是治疗方案,先放疗还是先手术还是先化疗,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就能解决。我们知道多年来在肿瘤治疗中一直提倡肿瘤的综合治疗理念,因为单一治疗难以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,但是现状并不乐观。目前沿袭的是单个治疗手段的方式;肿瘤相关的各学科之间也缺乏有效的联系、协作渠道,导致很多肿瘤患者往往需要反复到不同的科室求医,有的甚至因为接受了不恰当的诊疗处理从而失去了最佳治疗的机会。什么科室都可以看肿瘤,各学科医生之间也缺乏必要的交流和沟通。长此以往,这种不规范对患者的损害其实是最大的。多学科肿瘤协作治疗非常急需,这种现象已经被很多医护人员看到,国家卫生部也在关注这个问题。也相应出台了一些政策,为恶性肿瘤综合治疗提供平台。但是肿瘤治疗中“患者需要”还是“医生需要”的伦理学层面的问题仍是目前阻碍肿瘤多学科协作治疗的难题。目前国内外很多医疗机构已经开始实行“多学科协作(multi-disciplinary team,MDT)综合医疗模式”。多学科协作是实现肿瘤个体化综合治疗的有效形式。MDT的工作流程是患者经首诊医生拟诊为肿瘤后,被推荐到相应的MDT专业组,如食管癌协作组、肺癌协作组、胃癌协作组、结直肠癌协作组等。然后由肿瘤内外科专家联合放疗专家及病理方面的专家,共同制定合适的治疗计划,避免了患者的不合理治疗,从而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。 在这方面,我们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外科进行了大胆的尝试,成立了贲门胃癌多学科协作治疗组;结直肠癌多学科协作治疗组;食管癌多学科协作治疗组;肺癌与纵膈肿瘤多学科协作治疗组;希望能为河南省的肿瘤患者更好的服务,使患者能够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。卫生部发布胃癌诊疗规范 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2011年02月25日14:18中新网2月25日电据卫生部网站消息,为规范中国胃癌临床诊疗行为,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胃癌诊疗水平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日前,卫生部发布《胃癌诊疗规范(2011年版)》。《规范》指出,胃癌缺少特异性临床症状,早期胃癌常无症状。常见的临床症状有上腹部不适或疼痛、食欲减退、消瘦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呕血或黑便、腹泻、便秘、发热等。《规范》称,早期或部分局部进展期胃癌常无明显体征。晚期胃癌患者可扪及上腹部包块,发生远处转移时,根据转移部位,可出现相应的体征。出现上消化道穿孔、出血或消化道梗阻等情况时,可出现相应体征。《规范》指出,组织病理学诊断是胃癌的确诊和治疗依据。活检确诊为浸润性癌的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。如因活检取材的限制,活检病理不能确定浸润深度,报告为癌前病变或可疑性浸润的患者,建议重复活检或结合影像学检查结果,进一步确诊后选择治疗方案。《规范》要求,应当采取综合治疗的原则,即根据肿瘤病理学类型及临床分期,结合患者一般状况和器官功能状态,采取多学科综合治疗(multidisciplinary team, MDT)模式,有计划、合理地应用手术、化疗、放疗和生物靶向等治疗手段,达到根治或最大幅度地控制肿瘤,延长患者生存期,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。一、早期胃癌且无淋巴结转移证据,可根据肿瘤侵犯深度,考虑内镜下治疗或手术治疗,术后无需辅助放疗或化疗。二、局部进展期胃癌或伴有淋巴结转移的早期胃癌,应当采取以手术为主的综合治疗。根据肿瘤侵犯深度及是否伴有淋巴结转移,可考虑直接行根治性手术或术前先行新辅助化疗,再考虑根治性手术。成功实施根治性手术的局部进展期胃癌,需根据术后病理分期决定辅助治疗方案(辅助化疗,必要时考虑辅助化放疗)。三、复发/转移性胃癌应当采取以药物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手段,在恰当的时机给予姑息性手术、放射治疗、介入治疗、射频治疗等局部治疗,同时也应当积极给予止痛、支架置入、营养支持等最佳支持治疗。胃癌是中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,2010年卫生统计年鉴显示,2005年,胃癌死亡率占我国恶性肿瘤死亡率的第3位。胃癌的发生是多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。中国胃癌发病率存在明显地区差异,环境因素在胃癌的发生中居支配地位,而宿主因素则居从属地位。